创新实干促发展丨社会治理的思路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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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治理的思路之变

  任何一种社会治理模式都内生于其所处的社会结构。伴随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推进,我国社会利益关系日趋复杂、社会群体结构进一步分化,人们的生产生活、思维方式、交往方式深刻改变,社会观念、社会心理、社会行为深刻变化,曾经相对单一、相对固定的社会,已然演变为高度流动、复杂精密的巨型共同体。在此背景下,我们党将社会治理现代化摆在了治国理政前所未有的位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社会治理”,随后党中央提出一系列关于社会治理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历史性转变。

  “社会治理”与“社会管理”虽一字之差,却蕴含着理念、主体、方式、路径等方面的根本性变革,其核心要义在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新时代我国社会治理理念与实践的转变彰显出以下几个方面的鲜明特征。

  ——更加注重系统思维。改革开放前,社会成员的需求和利益没有那么复杂,社会矛盾也较为简单。当时,由政府作为单一主体进行“大包大揽”式的社会管理,不仅是可能的,甚至在特定时期是高效的。然而,改革开放深刻重塑了社会结构,社会关系日趋多样复杂。在这种全新的社会形态下,任何一个社会问题背后都牵动着不同群体的复杂利益,任何一个治理决策都可能在不同领域引发连锁反应,往往牵一隅而动全局。如果再用过去那种单一的、自上而下的管理思维来应对如此复杂的社会关系,那效果必然大打折扣,稍有不慎便会陷入“按下葫芦起了瓢”的治理窘境。治理模式从过去的“一元”转向“多元”,治理思维从“管好个体”转向“调和系统”,这正是社会结构变迁对治理能力提出的必然要求。因此,新时代的社会治理注重全面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构建政府、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公民个人等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格局,综合运用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等多种手段,贯通事前预警、事中处置、事后修复的全周期链条,以寻求资源配置与治理效能的最优解。比如,为破解超大城市治理和基层治理难题,北京市推出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响应机制,正是这种系统思维在实践中的生动体现。

  ——更加注重以人民为中心。以经济体制改革驱动高质量发展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经验,但一度出现的“GDP至上”倾向,偏离了发展的终极目的。社会治理理念的根本性跃升,在于确立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旗帜鲜明地宣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立场与宗旨,就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在实践中,这一理念不断转化为社会治理的具体措施与显著成效。比如,坚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头等大事,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发力,建成了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使我们的社会经受住各方面风险挑战考验而坚韧向上。

  社会治理的根本方向,就是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英国哲学家休谟曾提出,只有当公众形成“共同利益感觉”时,针对这个问题的道德准则才会被普遍自觉地遵守。当人民群众在共建中体会到主人翁感、在共治中体会到责任感、在共享中体会到获得感时,一个稳固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才能真正凝聚起来。近年来,“民主恳谈会”“参与式预算”“小院议事厅”“坝坝会”等基层治理形式的不断涌现,都是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生动体现。

  ——更加注重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如何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不是中国社会的独有问题,而是任何一个社会都会面对的普遍问题。从世界现代化进程看,经济发展和教育普及会极大激发社会活力,引发人们社会参与的爆炸式增长。但是如果一个国家吸纳和组织这种“秩序”的能力跟不上社会动员的速度,就会导致社会动荡和冲突。因此,有学者将活力与秩序的关系描绘成一场“赛跑”,秩序的供给必须跑过活力的需求,否则社会就会“翻车”。我国的社会管理和治理,也在不断寻求活力与秩序之间的平衡点。新中国成立后,为快速建立新的社会秩序、满足经济和社会建设需要,我们通过单位制、人民公社制、户籍制等将社会高效组织起来,但也影响了社会的流动和活力。改革开放后,社会活力被极大释放,越来越多的人由“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大规模农村人口流动到城市,如何在保持活力的同时维护好社会秩序的问题随之凸显。

  然而有一段时间,人们对活力与秩序、发展与稳定之间的张力和辩证关系缺乏清晰认识,以为一些矛盾和问题仅是由经济发展水平低、老百姓收入少造成的,等经济发展水平提高了、老百姓生活好起来了,社会矛盾和问题就会减少。进入新时代,我们党更为清醒地看待这个问题,认识到“不发展有不发展的问题,发展起来有发展起来的问题,而发展起来后出现的问题并不比发展起来前少,甚至更多更复杂了”,“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松,波涛汹涌也不行。要讲究辩证法,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全面看待社会稳定形势,准确把握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在新的治理理念指引下,我们推出一大批力度空前、影响深远的改革举措,破除阻碍社会因子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同时通过法治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更加注重社会心态的引导与培育。人的行为总是受动机牵引,良好的社会心态是社会活力和秩序的重要基础。费孝通先生晚年时提出,当今世界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就是建立新的秩序,这个秩序不仅需要一个能够保障人类继续生存下去的公正的生态格局,而且需要一个所有人都能够“遂生乐业、发扬人生价值的心态秩序”。社会心态是个人的心理经过互动、汇聚、积淀而形成的一种集体心理,蕴含着强大的集体行动潜能。这样一种心理,平时“同而不约”,在空间上、节奏上和人群上表现较为分散,因此不动声色、难以觉察。但是,一有风吹草动,往往“不约而同”、集中爆发,形成强烈的情感共鸣、亢奋的行动呼应,如果预警不足、疏导不力,极易引发严重社会事件。

  理解当下的社会心态,就需要理解“压缩性现代化”这个关键。它的本质,是把不同历史阶段的社会矛盾与问题,进行了一次“压缩叠加”。西方社会用数百年时间,依次应对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的冲击,每一代人有相对充裕的时间去适应一种变化。而在我们国家,则是在一代人的时间里,同时面临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信息社会甚至智能社会的多重转型。这意味着,许多人的内心既要承受离开乡土的失落,又要承担市场竞争的焦虑,还要面对数字时代的迷茫,可能会出现对过去充满失落感、对当前缺乏获得感、对未来充满无力感等心理感受。引导和培育社会心态,已不再是可有可无的“软任务”,而是关系社会活力与秩序的硬核议题。因此,在新时代社会治理实践中,我们注重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主动引导社会认知和预期,着力平抑相对剥夺感、焦虑、恐慌等不良社会情绪,努力消弭社会戾气,积极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筑牢坚实的心理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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